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15: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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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已经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能源【202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410100-04-01-919454,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原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XZJY-GC-2025-008
2.3建设地点:新郑市新村镇
2.4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新郑市新村镇G107西250米水泉路路北,建设用地面积33427.37㎡(约50.14亩),设计液化石油气储气规模为2000 m³,站内设200m³地上液化石油气卧式储罐9台,200m³地上液化石油气卧式残液罐1台,日灌装能力为70t/d,站内建设生产公办所需的工艺设备设施、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的供电、给排水、消防、自动控制等公用设施。
2.5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的施工图设计、货物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1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还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压力管道设计GC1级或GC2级或GCD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还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工业管道安装GC1级或GC2级或GCD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②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③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④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⑤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②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③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②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③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④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注:以上人员不能同时兼任。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或工程总承包工作;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独立承担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独立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工作。
注:①类似工程是指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工程或总储存容积400㎥及以上的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气化站)工程或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储罐工程或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工程。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承包内容、项目规模等);
③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包内容须至少包含储罐安装工程。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工程或总储存容积400㎥及以上的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气化站)工程或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储罐工程或总储存容积1000㎥及以上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承包内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承包内容须至少包含储罐安装工程)、负责人信息等},若合同中未体现负责人信息,还应提供经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或竣工验收报告(体现负责人信息),否则业绩无效。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需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支付,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联合体投标的,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条款约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担任;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ggzyjy.xinzheng.gov.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5.2缴纳日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0日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3656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人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交付。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
6.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6.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4月10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原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与航海路正商经开广场6号楼9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356875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8号楼B座5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331597
电子邮件:jjtzzxzzfgs@163.com
监督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电话:0371-6269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