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裴李岗遗址东侧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能力提升工程-万庄路、桃园路、瑞安路等3条道路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18: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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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裴李岗遗址东侧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能力提升工程-万庄路、桃园路、瑞安路等3条道路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2025)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502-410184-04-01-197382。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钧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裴李岗遗址东侧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能力提升工程-万庄路、桃园路、瑞安路等3条道路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XZJY-GC-2025-20
2.3建设地点:新郑市新村镇
2.4项目概况:项目万庄路西起老G107国道,东至郑新大道,桃园路北起新村大道,南至裴李岗路,瑞安路北起新村大道南至裴李岗路。规划万庄路(老G107国道-郑新大道)在道路南半幅新修建雨水管道,桃园路(新村大道-裴李岗路)在道路东半幅新修建雨水渠,瑞安路(新村大道-裴李岗路)在道路东半幅各新修建雨水管道,此三段均排入黄水河;在万庄路(老G107国道-郑新大道)、桃园路(新村大道-裴李岗路)、瑞安路(新村大道-裴李岗路)单侧修建污水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钢承口橡胶圈承插连接。
主管道总长度8900米,管径为d500-d1200,埋深1.5-3.5米。其中d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213米,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144米,d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457米,d9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78米,d10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947米,d12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861米,检查井255座(含防坠网),雨水口270座,同时对管道施工过程中的沥青路面破除进行恢复等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行业内相关规定及验收规范标准。
2.8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ggzyjy.xinzheng.gov.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5.2缴纳日期: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23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4597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
6.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6.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售价: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1-62699163
2、招标代理公司:河南钧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金城国际广场A座14层1401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5039052811
3、监督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电话:0371-62699049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