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建设计划
发布时间:2014-09-2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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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完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相关材料的通知》新群办发[2014]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和服务对象认可的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利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目前,中心根据制度梳理情况,已废止制度1条,修订制度6条,建立新制度2条。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加强制度建设的完善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切实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制度建设实现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推进转变工作作风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市委、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 聚焦“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一学三促四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及习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在学习和实践中弘扬焦裕禄精神。
(三)工作原则
一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尊重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干部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注重规范具体。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二、制度建设内容
(一)废止制度情况
制度名称:《卫生管理制度》
废止的原因及依据:为保障中心干部专心致志的负责业务批件办理工作,通过科学细化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我单位聘请了专业保洁人员负责中心卫生打扫工作,实现了干净优美的办公环境。这与中心成立之初,在制定该项制度全部由工作人员负责卫生不符合,没有实际参考与考核价值,予以废止。
责任人:曹静
责任科室:综合科
废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
(二)修订制度情况
1、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意见》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努力缩短批件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全力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指示精神,通过修订完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意见》,缩减审批环节、转变审批方式, 通过构建招投标绿色通道,简化招投标办事流程,积极推进经评审合理最低价评标办法等方式,全面提升关系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能力,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主要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条例》。
责任人:孙艳军、左鹏
责任科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2、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督查工作意见》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为进一步 完善中心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市委市政府和领导班子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实行督查管理,明确责任科室、责任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进行跟踪考核,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实效。
责任人:曹静
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3、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代理机构日常考核管理的工作意见》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完善招标代理行业诚信考核体系,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通过修改完善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代理机构日常考核管理的工作意见》部分内容,保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工作主要依据代理机构日常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
责任人:孙慧建
责任科室:网络信息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4、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节约反对浪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为进一步扫除“奢靡之风”,加强党员干部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意识,以“廉洁、高效、节俭、增效”为目标,通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完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责任人:曹静
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5、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保证金收退办理程序》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通过实施网上招投标,彻底改变了以前保证金收退程序,为进一步为投标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减少投标单位成本,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修订《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提高保证金办理效率工作实施方案》,打造电子化的保证金管理新模式,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网上招投标工作。
责任人:曹静
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6、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日常考核管理细则》
修订的原因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管理,切实组织好对评标专家的考评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现有评标专家信用记录档案及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制度。
责任人:孙慧建
责任科室:网络信息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新建制度情况
1、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改革创新课题研究、打造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新建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打造工作亮点,克服工作中的遇到的难题,不断适应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情况、新变化,以《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交易改革,重点解决阻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对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难题,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责任人:曹静
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2.制度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方案》
新建的原因及依据: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和节约社会资源,有效预防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围标串标现象,2012年9月,我市网上招投标综合办公系统开始试运行。截止目前,在相关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正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电子化招投标工作顺利推进,需要对下步工作进行科学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纰漏。主要文件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责任人:孙慧建
责任科室:网络信息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稳推进。中心将制度建设工作做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常委、中心主任黄军奇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郑建和、孙天峰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郑建和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落实。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每项制度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办法,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研究讨论,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修改及拟定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并将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在单位予以公示,解决一件注销一件,使问题的解决能得到落实。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解问题。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立足长远,重在实用,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各相关科室通过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既要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又要合力推进,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长抓不懈,建立机制促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自身行为的硬标准。认真执行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同时,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依法办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环节工作的长效机制。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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