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活动日”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0 09:05:00
阅读次数:
“党员活动日”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员活动日”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工作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员活动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明确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活动可以是集中学习、过民主生活、为群众办实事、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
五、要实行党员活动日台账制度,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