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0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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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驻村帮扶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单位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
(一)驻村工作队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积极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二)积极参加群众劳动,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并开展与群众交心谈心活动。
(四)严格遵守村里的财务纪律,协助村加强村级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七)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日常考勤制度
建立日常考勤、工作日志和工作月报制度。
(一)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考勤由所在村党支部负责,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在村在岗要求,规范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
(二)每月据实填写《驻村帮扶工作考勤月报表》
(三)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认真记录《驻村工作日志》,按日逐项记录驻村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三、学习交流制度
(一) 驻村工作队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党的强农惠农、扶贫惠民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加强驻村工作的日常交流,积极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工作例会。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对所驻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交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等信息。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严格工作纪律,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工作日外出的要请假登记。凡是未经请假外出的,考勤时视同未驻村处理。
(二)在村工作时间全年不得少于280天,未达到规定总天数的,视情节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三) 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违反纪律规定或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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