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预算公布及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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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二)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纪录等;
(三)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四)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五)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本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六)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七)负责对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均相当于股级规格。综合科、政府采购科、工程交易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网络信息科五个科室。其中公务用车3辆。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预算收入(财政拨款)6103522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103522元。预算支出6103522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522元,项目支出3781000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等支出,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78000元,同比增加2.6%;其中公务接待费14400,同比减少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00元,虽然同比增加6%,但是三辆车平均21200元,比规定单车运行费用减少8800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是因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务用车维护费小幅增加,主要是因为中心办理批件增多,组织现场勘查活动,扶贫慰问等活动增加;中心严格执行公款出国(境)申报审批制度,无公款出国(境)。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落实三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把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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