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1-03-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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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新郑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
3.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制定、完善、业务指导等
4.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跨区域合作的组织与实施。
5.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7.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8.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防护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9.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与省、郑州市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10.建立和维护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库,记录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11.维护和使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对专家出勤情况和评标评审情况进行记录、评价。
12.依据上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结合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情况,对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探索、实践。
13.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14.完成新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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