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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17: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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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平台服务建设,我市的电子交易系统要进行优化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结果在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二、由于系统升级,各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结果将于2024年2月1日零时自动清零,新的评价结果将按照“一项目一评价”不累计模式,并作为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
三、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登录系统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专职代理员信息后,于2024年2月1日前到交易中心网络信息科窗口进行原件查验。
(一)专职代理员要求:数量2-3名,具有招标代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且不少于两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二)现场查阅需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被授权人身份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专职代理人员身份证、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简历、一寸免冠照片(蓝底)2张等。
(三)本次未能到场查验原件的,随后凭项目代理合同及招标资料进场查验原件,办理专职代理员证。
咨询电话:0371-69957716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5日